隨著歐盟對保加利亞的修訂案的停頓期(Standstill Period)于2026年1月28日正式結束,保加利亞最新《煙草、煙草制品及相關制品法》修正案已正式生效。以下為政策核心內容及操作指引。
一、立法進程關鍵節點
? 該法案最初于2025年7月25日提交歐盟通報。
? 原定停頓期為三個月,但因意大利等成員國提出“詳細意見(Detailed Opinion)”,根據歐盟第2015/1535號指令,停頓期延長至 2026年1月28日。
? 停頓期結束后,保加利亞政府已正式在《國家公報》(State Gazette)公布修正案,并開始全面執行。
二、產品定義與分類更新
法律擴大了監管范圍,并對新型產品進行了明確界定:
一次性電子煙:指無論是否含有尼古丁,由制造商預先填充液體且不可補充或再填充的電子煙。
非煙草制品:指通過呼吸方式向人體輸送煙霧或氣溶膠,不含煙草、尼古丁或受控麻醉物質,通過燃燒、加熱或蒸發方式消耗的制品。
相關制品范圍:明確包括電子煙(含/不含尼古丁)、補充容器(含/不含尼古丁)、液體(含/不含尼古丁)、非煙草煙霧制品及不含煙草的水煙制品。
不含尼古丁電子煙產品的容量限制
電子煙體積≤2mL
補充容器≤10mL
三、健康警示標簽要求
法律要求在零售包裝及任何外包裝上必須標注特定的健康警示語:
含尼古丁制品:
?Това изделие съдържа никотин, който води до силно пристрастяване. Не се препоръчва за употреба от непушачи" 。
不含尼古丁的電子煙、補充容器及液體:
?Това изделие крие риск за Вашето здраве" 。
非煙草制品:
?Това изделие крие риск за Вашето здраве" 。
警示語要求:
? 必須覆蓋包裝最大表面30%
? 與包裝主文本平行印制
四、過渡期條款與庫存處理
1.庫存銷售
? 法律生效前已生產或投放市場的產品,可繼續銷售3個月。
? 尼古丁含量超過20 mg/單位的產品,僅允許在法律公布后 1個月內完成清理
2.庫存申報:
一次性電子煙的經營者須在法律生效后7日內向海關部門提交詳細庫存清單。提交后的3個月內,庫存可用于:
? 出口至非歐盟國家
? 發送至其他歐盟成員國
? 在零售網點完成清理銷售
五、庫存申報材料要求
1.經營主體信息
企業基本資料:公司名稱、總部地址和管理地址
身份識別碼:責任主體的統一識別碼(ЕИК)
網點信息:庫存存放地點或營業網點地址
2.產品詳細規格
按產品型號分類列出以下數據:
商業名稱:產品的具體品牌或貿易名稱。
包裝/產品描述:產品的包裝規格或物理特征描述。
容量:消費包裝的液體容量(以毫升/mL為單位)。
總量:消費包裝的總數量(個/盒)。
3.簽署與確認
編制人姓名及職務
負責人姓名、職務及親筆簽名
提交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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